原標題:
兜售虛假復合肥?查!
農業部門:買肥料“一選二看三算”
惠州日報訊 (記者黃宇翔 通訊員龍農宣)“多虧執法人員為我們討回損失,不然我們的辛苦錢就打水漂了!比涨,在龍田鎮沙塘村退賠農戶肥料款行動現場,拿到退賠款的農戶廖全換喜笑顏開地說。龍門縣農業農村局農業行政執法隊成功調解一起因兜售虛假復合肥引起的糾紛案件,幫助農戶避免了財產損失,也為當地農耕生產有序開展筑起了保護屏障。
今年3月,縣農業農村局農業行政執法隊在巡查時發現一批外省籍人員利用小貨車流動上門向村民兜售肥料,并用大喇叭宣傳銷售復合肥。根據執法隊員多年的經驗判斷,這些人可能在兜售虛假復合肥。于是,執法隊立即對這些流動商販進行了查處。
調查中了解到,這些肥料均未取得肥料登記證,且相關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中并無這種肥料的名稱。更嚴重的是肥料養分只有含量極低的氮(12-15)元素,并非其宣稱的復合肥,存在虛假宣傳,售價與市場價格大相徑庭,存在嚴重誤導群眾購買的行為。在沙塘村“兩委”干部的配合下,執法人員成功召回了這批肥料,并通過排查追討,為沙塘村村民挽回經濟損失1500元。
近年來,縣農業農村局農業行政執法隊不斷加大對農資案件的查處力度,依法快速查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假冒偽劣農資案件。截至目前,共出動檢查人員100多人次、執法車輛50多車次,檢查農資市場86家次,查處違法行為6起,罰款6萬多元,挽回農民經濟損失近3萬元。
縣農業農村局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肥料時要做到“三要”:一要選好正規渠道,選擇信用良好、證照齊全的本地農資門市,并注意保留好票據;二要看清產品包裝,要識別包裝上肥料名稱、養分含量、凈含量、執行標準;三要算準養分價格,購買時不能只考慮實物價格,要根據實物重量及肥料氮磷鉀養分三要素的含量來計算是否劃算。